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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谈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发布日期:2017-05-02 09:25  浏览次数:3332


                                     ——访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

环境保护部近日在京召开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议,持续推进沿江11省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以更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治工作进度。为了确保全国饮用水安全,环境保护部还开展了哪些工作?当前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情况如何?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

记者:请问环境保护部在保护饮用水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二十四款专门部署“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相关任务,进一步彰显了这一关乎民生工作的重要性。保障饮水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环境保护部立足水污染防治和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两项职责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开展调查评估。“水十条”实施以来,环境保护部分期、分批组织调查全国城市、城镇、典型乡镇及部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建立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年度调查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推动规范化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累计清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面积400多万平方米,关闭排污口3000多个,取缔网箱养殖面积130多万平方米;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已有97%完成保护区标志设置,66%完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从2012年起,环境保护部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2016年5月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11省(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截至2016年底,各地已经完成41%的问题整治。2017年第一季度,针对湖泊保护存在的问题,环境保护部对云南洱海、抚仙湖等湖泊进行了专项督导。目前,洱海已经对违规临水建设的沿湖餐饮、客栈等开展严格整治,抚仙湖也已经开始清拆一级保护区内的违规建筑。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对部分地区重点湖库保护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地扎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目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基本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程度,有力推动了地方政府水源保护责任的落实。

记者:目前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如何?华北平原地下水水质情况如何?

张波:环境保护部2016年开展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地表水源达标率93.4%,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硫酸盐和锰;地下水源达标率84.6%,主要超标项目为锰、铁和氨氮。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累计解决了5.2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抽样调查的3685个农村水源中,80.7%水质达标。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调查和监测结果,华北太行山—燕山山前地带地下水质量总体优良;中东部平原深层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受人类活动和原生地质条件影响,中东部平原浅层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差。

地下水水质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是不同的概念。华北平原地级及以上城市37个地下水源中,34个达标,3个水源总硬度超标,通过水厂适当处理可以实现水质达标供水。此外,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也正在指导各地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邢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