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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式水价实施的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4-09-16 13:04  浏览次数:8215


 

阶梯式水价实施的相关问题解答

 

1、为什么要实施阶梯式水价?
    答:水的浪费和滥用导致了水资源不可持续利用的严重后果。实施阶梯式水价是为了发挥价格对水需求的杠杆调节作用,有助于人们建立节约用水的理念和意识,形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同时“保证基本、杜绝滥用”是我们制定阶梯式定量政策的唯一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19号)精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以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级水量基数,以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第三级水量基数,以按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
2
、低保户减免水量的执行方式?
    答:湘潭县物价局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避免调价对低收入家庭造成较大影响,特提出低保、特困户减免水费的政策:即低保户每月每户免收6m³水费,对特困户每户每月免收8m³水费。低保户可持低保证原件、身份证、水费发票(小区或集体户可持发票复印件)至我司凤凰中路332号营业厅前台办理登记减免手续。

3、如何申报常住人口?
    答:常住人口申报方式如下:
    1)居住人口4口之家及以下的客户不需要办理手续;对居住人口超过4人但未申报的客户,自动视为4口及以下之家。
    2)居住人口为5口及以上的居民户、集体宿舍、出租屋客户,可前往我司下属营业网点领取《湘潭京湘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阶梯水量用水人口申报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3申报人数与户口簿登记人数相同的,应提交:

        阶梯水量用水人口申报表(3个申请点均有表格领取,申请人必须与供水开户时的注册客户名一致)

    ②当月或历史水费发票复印件;
    ③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与供水开户时的注册客户名一致);
    申报人数与户口簿登记人数不相同的(多户共用等)或申请人与供水开户时的注册客户名不一致的(包括公租房、廉租房、未办理供水过户、房屋租赁但户主不在本地等),还应补充提交:

    ①社区、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可单独开具或在申报表加盖公章证明);

    ②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户主授权委托资料


 

【阶梯水量用水人口申报表领取地点】
        1、湘潭京湘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大厅
        2、玉兰路工商银行旁国家电网水电费收费点
        3、天易示范区县政务中心一楼西厅水费收费点